★重要提醒★
113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書審資料全面採電子檔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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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選才招生考試項目:書審、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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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選才錄取生,如經同時錄取多校系時應擇一報到,不得重複報到,如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向本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可再至他校報到,違者取消其全部校系之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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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繳費收據拍照或掃描上傳,上傳網址顯示於繳費單上,限傳考生本人,單據上需有清楚之轉帳號碼、超商收訖章或轉帳成功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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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資料上傳須分成2個檔案,檔案皆須為PDF,檔案上限合計20MB,檔案內容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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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一(學歷與成績證明):學歷證明、成績證明含排名,特殊身分考生證明、低收或中低收證明..等相關證明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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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二(各系要求之審查資料):例如:自傳、讀書計畫、得獎證明、其他有利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