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每學期修課學分數是否有限制?
各年級學生每學期應修習學分上、下限如下:一、二、三年級:15~25、四年級:9~25、研究生:每學期至少一門科目(含論文),不得超過15學分。進修學士班及外籍生:9~25。進修學士班及外籍生每學期所修習學分?,?得少於九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