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分發錄取生注意事項
- 錄取名單一律以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告為準。本校同步於113年6月13日以限時郵件寄發「113學年度申請入學分發錄取通知書」給錄取本校之新生,本週內請特別留意是否收到信件。
- 分發錄取生即已取得本校入學資格,本校謹訂於113年9月2日至4日辦理新生啟航,新生入學相關作業請先至「PU新鮮人」【https://freshman.pu.edu.tw/】查詢。
【6/19起,可查詢新生學號:https://freshman.pu.edu.tw/p/412-1118-2186.php?Lang=zh-tw】。
- 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如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而獲錄取者,應於其他入學管道之錄取大學報到前,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招生分發校系之錄取資格。惟113年6月13日申請入學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前,已於其他入學管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不影響本招生之獲分發錄取資格,如確定選擇本校就讀,請盡速向已報到之其他入學管道聲明放棄,避免逾期導致同時失去雙方錄取資格。
- 獲分發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113年6月13日至16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站依流程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 113年6月17日起,獲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提供各大學錄取之高三準大學生自主規劃銜接進入大學之學習,本校準大一新生可至「全國大學先修課程資訊平台」(https://cis.ncu.edu.tw/ApcourseSys/home) 查詢各系可免修或抵免之課程後,依該網頁公告各階段報名選課及繳費時程辦理修習課程。如通過本校同意認抵課程後,依據「新生入學手冊」中「抵免(免修)、修課注意事項」之說明,持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課程抵免。
- 招生考試相關訊息歡迎來電洽詢本校招生組:04-26328001轉11171~1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