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 本校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各學系(含學士學位學程)招生最低錄取標準,業經本校114年5月29日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 錄取本校之正、備取生,均須於114年6月5日(四)至6月6日(五),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進行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以參加大學申請入學統一分發。凡未依規定之登記期間與登記方式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 對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有疑義者,請一律於114年5月 31日前以郵寄掛號方式(郵戳為憑)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複查申請,逾期概不受理。申請表(請點選下載)
- 歡迎查看114學年度新鮮人指南:https://freshman.pu.edu.tw/ 。
- 把靜宜填第一志願就有機會獲得10萬獎學金:https://hstopu.pu.edu.tw/p/406-1105-50758,r13.php 。
- 招生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招生組:04-26328001轉11171~11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