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退學】請問學生該如何辦理退學及其注意事項?
【休/退學】請問學生該如何辦理退學及其注意事項?
(一)因學則規定勒令退學者:除依本校學生申訴制度提出申訴者外,應於退學處分通知日起,到校辦理退學離校手續。
(二)學生因個人因素辦理退學者:
(1)至遲應於每學期行事曆所訂定(含大四畢業考)期末考週之前一工作日,備妥(2)退學家長同意書(需有家長簽章)至綜合業務組領填退學程序單,並完成相關流程。
(3)該學期所選的所有科目及成績均不列入成績單內。
(4)因申辦學生至出納組核章的日期,涉及該生學雜費之有無退費或退費金額多寡,務請申辦學生留意退學程序單之簽核時程,以免影響個人權益。有關「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請參考出納組網站:http://web.pu.edu.tw/~pu1610/
(二)學生因個人因素辦理退學者:
(1)至遲應於每學期行事曆所訂定(含大四畢業考)期末考週之前一工作日,備妥(2)退學家長同意書(需有家長簽章)至綜合業務組領填退學程序單,並完成相關流程。
(3)該學期所選的所有科目及成績均不列入成績單內。
(4)因申辦學生至出納組核章的日期,涉及該生學雜費之有無退費或退費金額多寡,務請申辦學生留意退學程序單之簽核時程,以免影響個人權益。有關「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請參考出納組網站:http://web.pu.edu.tw/~pu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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