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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招生組

115繁星推薦-分發錄取名單暨注意事項

115繁星推薦-分發錄取名單暨注意事項

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分發錄取名單暨注意事項

 

115分發錄取名單-靜宜大學 

  1. 錄取名單一律以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告為準。本校115年 3月18日另以限時郵件寄送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分發錄取通知單」給本校錄取生,本週請特別留意信件。

  2. 分發錄取生即已取得本校入學資格,恭喜各位成為靜宜大學新鮮人!新生入學通知書預計於115年3月底寄發,屆時請依入學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註冊入學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校綜合業務組 04-26328001轉11111~11122(歡迎點選瀏覽:各系主任給繁星推薦錄取生的一封信 ;新鮮人指南專區)

  3. 分發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4. 分發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應於 1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選擇「繁星推薦」,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5. 115年3月21日起,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校招生組 04-26328001轉11171~11175。

※ 115分發錄取名單-靜宜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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