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繁星推薦-分發錄取名單暨注意事項
114繁星推薦-分發錄取名單暨注意事項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分發錄取名單暨注意事項
※ 114分發錄取名單-靜宜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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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一律以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告為準。本校114年 3月18日另以限時郵件寄送「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分發錄取通知單」給本校錄取生,本週內請特別留意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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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錄取生即已取得本校入學資格,恭喜各位成為靜宜大學新鮮人!新生入學通知書預計於114年3月底寄發,屆時請依入學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歡迎點選瀏覽:各系主任給繁星推薦錄取生的一封信 ;新鮮人指南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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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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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應於 114年3月18日至114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選擇「繁星推薦」,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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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3月21日起,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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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錄取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校招生組 04-26328001轉11171~5。
※ 114分發錄取名單-靜宜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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