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大學申請入學-分發錄取名單暨注意事項
114大學申請入學-分發錄取名單暨注意事項
靜宜大學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分發錄取名單暨注意事項
※ 分發錄取結果查詢 ( 請連結甄選會>>114分發錄取名單 )
- 錄取名單一律以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告為準。本校同步於114年6月12日以限時郵件寄送「114學年度申請入學分發錄取通知書」給錄取本校之新生,本週內請特別留意紙本郵件。
- 分發錄取生即已取得本校入學資格,恭喜成為靜宜大學新鮮人!本校謹訂於114年9月1日至3日辦理新生啟航,請攜帶高中畢(肄)業證書正本參加新生入學活動喔!新生入學資訊請先至「新鮮人網站 (<<請點選)」查詢。
【6/18起,可查詢新生學號:https://freshman.pu.edu.tw/p/412-1118-2186.php?Lang=zh-tw】
- 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如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而獲錄取者,應於其他入學管道之錄取大學報到前,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招生分發校系之錄取資格。惟114年6月12日申請入學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前,已於其他入學管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不影響本招生之獲分發錄取資格,如確定就讀本校,請盡速向已報到之其他入學管道學校聲明放棄,避免逾期導致同時失去雙方錄取資格。
- 獲分發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114年6月12日至15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 甄選委員會網站 (<<請點選) 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 114年6月16日起,獲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提供準大學生自主規劃銜接進入大學之學習,本校準大一新生可至「全國大學先修課程資訊平台 (<<請點選)」查詢各系可免修或抵免之課程後,依該網頁公告各階段報名選課及繳費時程辦理修習課程。如通過本校同意認抵課程後,依據「新生入學手冊 (<<請點選)」中「抵免(免修)、修課注意事項」之說明,於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課程抵免。
- 分發錄取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校招生組:04-26328001轉11171~11175。
※ 分發錄取結果查詢 ( 請連結甄選會>>114分發錄取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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