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名額流用及流用原則公告
115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名額流用及流用原則公告
靜宜大學招生委員會公告
115年05月07日
主旨:茲公告本校115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名額流用原則及流用情形,希周知照。
說明:
1. 業經115年5月6日本校115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四次付委會議決議通過。
2. 靜宜大學115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名額流用原則如附加檔,說明如下:
(1) 依教育部115年1月5日臺教高(四)字第1142204136號函辦理。
(2) 本校博士班「考試入學」報名截止後,報考人數為0或低於核定名額之系所,其因報名結果產生之缺額數,
得予流用至其他系所,並得不限同一學院或考科相同系所。「擴充名額」以流至核有「擴充名額」之系所為限;
報考人數高於核定名額之系所,得由報名後已知缺額系所流入,惟名額管制系所不得辦理流入。
(3) 本校報名結束後若有流用情形,將召開校級招生委員會訂定流出/入系所及名額,於辦理考試前將流用名額情形
公告於本校招生網站,供考生查閱。
(4) 流用名額一經公告後,不得於「考試入學」錄取及備取遞補時再次辦理流用。
(5) 「考試入學」辦理完竣後,其缺額僅得流用於對校內招生(逕讀博士生):依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4條第2項
之規定,各系、所、院、學位學程當學年度博士班對外招生時程最後之管道辦理完竣後,其招生缺額得流用為
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名額;流用後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名額,以教育部核定該大學當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名額總量百
分之四十為限。
※ 附加檔:靜宜大學115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名額流用原則.pdf
3. 靜宜大學115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名額流用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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